嘉兴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
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
各市经信委(经委、经贸委)、中小企业局:
为支持引导我省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,提高我省产品在国内的品牌效应和市场占有率,省局研究决定举办2011浙江中小企业“名优新”产品博览会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此次博览会以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为办展原则,以促进我省中小企业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办展目的,为我省中小企业构建一个展示、交易、交流、合作的平台,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。
二、展会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浙江省中小企业局
承办单位: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。
协办单位: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
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
浙江省22个省级专业行业协会
执行单位:浙江国大会展服务有限公司
三、展会时间、地点及新闻发布会
展会时间:2011年9月26日—30日(26、27日布展,28一30日展览);
展会地点:杭州市和平国际会展中心一楼展厅。(杭州市绍兴路158号)
9月26日下午3点召开展会新闻发布会,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、省级专业协会秘书长、部分参展企业代表、新闻媒体参加,具体地点另行通知。
四、参展产品、展会费用及展位分配
(一)参展产品:荣获省级以上的名牌、知名商号、著名商标、驰名商标产品,省级、国家级新产品;充分展现我省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成就的“名优新”产品。
(二)展会费用:对参加本届“名优新”博览会的参展单位,免除标准展位费用。预收取每个展位2000元的参展保证金,对如期参展的企业,展会结束后如数退还,否则将不予退还。参展单位展位需要特装,费用自负(所申请的特装展位面积需为标准展位(9平方米)的倍数,详见参展企业报名表)。
(三)参展摊位分配: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260个摊位(详见各市展位分配及省局处室对应表);省级专业行业协会负责组织240个摊位;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安排20个摊位。
各市组织的摊位报名,由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后统一上报;省级各专业行业协会组织的摊位报名,由各专业协会负责汇总后统一上报;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由省局质监中心统一汇总。
五、参展场馆展区大体区分
每个市为一个综合展览区块,每个省级专业协会为一个展览区块,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为一个展览区块。由于展位有限,请各单位尽可能少安排特装展位。展会组委会将根据各组织单位汇总上报的时间先后顺序和展位数量,优先安排核心展位区域。
展位装饰:展会组委会为各参展单位免费提供标准展位1个(9平方米),并由各组织单位会同参展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设计。装潢方案请于2011年7月30日前提交展会组委会,组委会原则上依据各参展单位展位的装潢方案统一装潢。2011年9月25日材料进场,26日—27日集中布展。
验收时间:组委会于9月27日下午3点验收布展情况,对未按要求装潢者,则限时整改。
六、有关要求
1、参展单位的现场参展人员需办理参展证,施工人员需办理布展证,其姓名、单位于7月30日前提交展会组委会。
2、安全事项:参展企业必须服从安全管理并做好安全防盗工作,妥善保管好展样品及个人随身物品。参展人员按时进馆、离馆,以确保展样品安全,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向展会组委会或安保部门联系。
3、9月28—30日产品展览期间,各参展单位不得自行闭展和撤展,原则上展会于9月30日下午2点钟统一撤展,具体视情而定。
4、管理服务:展厅内外的卫生、消防、展品安全由组委会及会展中心安全保卫处负责。
5、请各有关单位,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积极组织企业参展。
参展企业名单及Logo文件(AI或CDR矢量文件),请于7月20日前以传真及email上报展会组委会。与群众日常生活贴近的参展产品,请参展单位备足展品货源,以便届时对观众进行现场销售。
省局联系人:陈 彪
电话:0571-85155847、13957186363
特装展位联系人:周大伟
电话:0571-88002677、13958045001
传真:0571-85155409
电子信箱:zjsme2011@126.com
浙江省中小企业局
二○一一年六月十七日